南京大学信息管理学院
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 学术动态 > 最新动态 > 正文
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、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联合发布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方案(2026—2028年)》
来源: 时间:2026-04-30 浏览:

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、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联合发布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方案(2026—2028年)》

近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、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联合印发《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(2026—2028年)的通知》(国卫办基层发〔20264号)。《通知》及行动方案已于2026326日印发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《方案》明确,2026—2028年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质量改善三年行动。到2026年底,全国中心乡镇卫生院(含县域次中心)和实际开放30张以上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;到2027年底,其他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;到2028年底,全国基本建立基层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体系,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体系,医疗服务规范性显著提升。

《方案》规定,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对医疗质量负总责,乡镇卫生院(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;区社一体模式参照执行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须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,落实首诊负责制,规范门诊、急诊、住院、手术、用药、检验检查、护理、院感等各环节管理,提升合理用药水平和病历文书内涵质量。

《方案》要求,加强医务人员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、基本技能培训与考核。规范慢性病长期处方,保障一老一小用药安全。强化急诊急救能力,做好急危重症患者早期识别与转诊衔接。提供住院和手术服务的机构须严格落实查房制度、手术分级管理和安全核查制度。推动医联体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。鼓励人工智能赋能基层,助力医疗质量管理。

《方案》对实施步骤作出安排:20263—4月动员部署;20264—202810月推进实施,其中每年1—3月自查整改、4—10月提质推进、11—12月年度评估;202810—12月总结巩固,建立长效机制。

《方案》强调,将三年行动与优质服务基层行、紧密型医联体建设、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等工作协同推进。质控中心要扩大覆盖范围,细化基层医疗质量控制指标。各地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质控,注重结果反馈和应用。完善政府监管、行业自律、机构自治、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机制。


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nhc.gov.cn/jws/c100073/202603/201d75eaec464d2e8ac610db14fa621d.s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