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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卫生健康委等22部门联合印发《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实施方案》
来源: 时间:2026-04-30 浏览:

国家卫生健康委等22部门联合印发《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实施方案》

近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、中央社会工作部、中央政法委等22部门联合印发《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实施方案》(国卫医政发〔20268号)。《方案》于2026323日成文,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

《方案》提出,到2030年,覆盖全人群、全生命周期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基本健全。80%以上的行政村、城市社区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;各级各类学校具有心理服务场所并加强专(兼)职教师队伍建设;各级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创造条件为员工开展心理服务;各县(区)至少有1所医院提供心理门诊服务;各省建成省级12356心理援助平台,各省份及市(地、州、盟)具有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队伍。

《方案》部署五方面主要任务:一是健全建强社会心理服务阵地,依托基层综治中心等设置心理咨询室,规范学校心理服务,完善五级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,严禁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开展心理治疗。二是壮大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,加强专业人才培养,规范社会心理咨询人员管理,培育志愿者队伍。三是强化重点人群心理服务,加强儿童青少年、职业人群、老年人、妇女、残疾人等心理健康服务。四是拓展服务形式与内容,发挥12356心理援助热线和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作用,开展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。五是推进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,建强省、市级队伍,做好日常和重大突发事件后的心理危机干预。

《方案》要求,各地将该项工作纳入平安中国、健康中国建设总体规划,卫生健康、社会工作、教育、公安、共青团等部门强化牵头作用,协同落实。

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nhc.gov.cn/yzygj/c100068/202604/4133f984e77741299f1c4660de1947f0.shtml